本文转自:新华网
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(记者赵建通、公兵)3日,中国足球协会发布了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专访,介绍了《规定》的出台背景、主要变化和措施保障等。
记者:《规定》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,其目的何在?
足协负责人:2023年11月中国足协与中足联筹备组在苏州召开了2024赛季职业联赛工作会议。会上,三级联赛俱乐部和会员协会代表们讨论了新赛季联赛的相关政策,对俱乐部和球队名称方面的政策提出了需求和建议。
中国足协经过审慎研究分析,认为俱乐部要求完善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的建议有其一定的合理性,为支持俱乐部更好发展,促进职业联赛长期、稳定发展,规范俱乐部和球队名称使用情况,于是制定出台了政策调整方案。
记者:《规定》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,主要涉及哪些变化?
足协负责人:首先我们坚持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(中性名),在此前提下,允许俱乐部在2024-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。冠名对象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。冠名名称应为赞助商企业或品牌名称,不包含商品或服务类别、组织形式等,且符合广告法及行业管理相关要求。
此外,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、商号或品牌(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)的冠名;不得接受博彩、烟草等赞助商的冠名。冠名内容应符合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整体形象和品牌战略,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不得含有虚假、误导性信息。一支球队仅可接受一个赞助商的冠名。不同俱乐部的球队不可被同一赞助商(包括其前十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、商号或品牌)冠名。
记者:中国足球协会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《规定》执行?
足协负责人:中国足协将对俱乐部球队冠名进行严格核准,包括如下具体程序和要求:
1.提交申请材料:各足球俱乐部需要先向会员协会提交申请材料,包括与冠名赞助商的合同、冠名内容、期限、费用等相关信息。申请材料需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符合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。
2.审核申请材料:会员协会需先对俱乐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;初审通过后,由会员协会上报中国足协相关赛事主管部门,再由中国足协相关赛事主管部门进行复审。审核内容包括冠名赞助商资质、名称合规性、合同内容、费用支付等方面。
3.根据管理规定配套完善俱乐部和球队名称使用规范,确保俱乐部在各种文件或场景中规范使用俱乐部和球队名称。